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涉及房地产争议之时,可首先尝试通过非正式途径来达成解决方案,如: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无法做到协商一致,双方应依照有关合同的规定,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庭提出控诉。一旦相关裁判文书生效,当事人便不得以同样的纠纷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涉及房地产争议之时,可首先尝试通过非正式途径来达成解决方案,如: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无法做到协商一致,双方应依照有关合同的规定,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向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庭提出控诉。一旦相关裁判文书生效,当事人便不得以同样的纠纷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发商并没有权力因为房屋出现渗漏现象而推迟交付给业主使用。房屋出现渗漏现象乃是开发商在建设期间所造成的自身问题,然而,在相关的契约协议内,已经明确规定了必须要如期交付使用,如果存在延后交付情况,那么便构成了契约失效,开发商需要在此基础上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关于房产纠纷问题的解决,首先应优先选择在私下进行友好协商。如若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应依据相关房地产合同中的规定,依法申请仲裁或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一旦相应的裁决书或判决书正式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就该等同一争议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面对延期交付房屋,策略多样:正常情况下的延期,建议宽容并等待专业验收;非常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维权。途径包括与开发商深度协商,向消保组织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反映,以及在无解时诉诸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