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期间房产纠纷二审流程怎么走

行政诉讼期间房产纠纷二审流程怎么走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84人
律师解析:
1.立案程序之规定期间,如当事人对于原属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并不认同,具有向上级上诉法院陈情上诉的权利。而当二审法院接收到并审核自一审法院提交的上诉材料及相关诉讼档案之后,依据相关法律规范,方可正式启动立案流程。除此之外,交换证据的环节也是不可或缺的流程部分。由上诉法院做出的裁断或判决后,上诉庭将重新组织庭务会议,经细致审理后即刻做出裁判决定。
2.庭审环节的进行(对于已明晰案件核心事实,且无需再度开庭审理的案件,可以选择非开庭审理方式,但仍需安排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商讨)。依照法定程序,应于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关于开庭日期、场所及主理法官等详尽信息;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同样要求提前三天发布公示公告。立案完成后,案件即被移送至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举行开庭仪式,核实当事人身份,正式公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权益及义务,若当事人要求回避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由当事人陈述案件的主要事实;
(3)向对方当事人传达证人的权益及义务,允许证人出庭作证,同时宣读缺席的证人证言,以及展示书证物证和音像视听资料;接着便是双方当事人就上述证据材料展开观点阐述;
(4)经过一轮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各方当事人开始就有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律问题,展开针锋相对的辩驳与论证;
(5)最后为法庭调解环节,由法庭主持人居中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6)在此过程中,合议庭需要就整个案件进行合议,做出相应裁决,包括维持原判、改判或是发回重审
(7)待裁决通知发出后,便进入了宣判阶段。
3.后续处理事宜。当事人接到判决书后需尽快自行履行裁判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提交申请以期执行;若对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持有异议者,也可向二审民事裁定庭递交详细书面申诉材料,申请法律程序再审。如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法院须按照规范化程序制定调解书,待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对于二手房这样的不动产来讲,要想获得所有权,光是进行交房还不够,必须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然后领取房产证。因此需要先过户,再办房产证。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

(税率交易总额2%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二手房个税就是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

一、找房源和看房。二、买卖前的房屋和产权审核。三、查档。四、确定房屋产权再交定金。五、签订正式合同。六、买方办理按揭贷款。七、过户。八、交房。......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二手房买家需要注意什么

    李骏律师

    购置二手房买家应注意该房是否具备正当交易的条件、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房屋质量是否过关、房主身份是否真实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可转让的情形;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等。

    播放量:1120 2022-06-07
  • 买二手房要公证处公证吗

    徐炜律师

    买卖二手房不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买卖二手房进行公证是为了确保买卖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但仅产生债权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播放量:932 2022-06-07
  • 买卖二手房必须网签吗

    徐炜律师

    二手房买卖不必须进行网签。网签是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的过程。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网签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使得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播放量:1472 2022-06-07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