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在房屋交易中,面积误差在3%以内被视为合理情况。如果超出3%,购房者可以通过测绘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公摊面积的测量比较复杂,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会消耗一定的资源。房屋面积的测量通常由专业的测绘机构来执行,但可能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偏差,合同中对此有明确的约定。维修基金的计算是基于房屋总价的2%。
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面积误差3%以内按实际测量计算房价;超过3%,买受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若继续履行,可补足不足面积、出卖人承担超出空间、退还多收款项或双方分担额外费用。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面积误差3%以内按实际测量计算房价;超过3%,买受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若继续履行,可补足不足面积、出卖人承担超出空间、退还多收款项或双方分担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