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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指的是什么

时间:2024.06.20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阅读:966人
律师解析:
我们在探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所提到的“第三人”,其概念定义为,凡与被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是可能影响到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都有权利在特定法律程序下,主动提出参与诉讼的申请,或者经过法院依法受理并通知后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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