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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整房屋出租与出售之间的关系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393人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卖方拥有已出售物业的再售权。
然而,为了平衡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和关系,以下几项措施可供参考使用:
首先,如果具有房产所有权的业主实行房产转售行为,必须在交易完成之前提前合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该物业的现租户。
这样做有助于保障租户的知情权以及异地搬迁的充足适应期,避免在业主完全执行完毕交易之后,租户仍然对该房产的买卖情况毫不知情。
其次,在当家主决定进行房产销售之时,应先询问租户是否有意向购买此套房产。
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租户享有以原始购房价格等同的代价优先购得此套房产的权力。
不过,当房产所有人、近亲家属或是第三方登记购买者以善意且公正的方式购买此套房产并且已经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时,租户的优先权将被取消。
为此,我们鼓励所有房产交易各方遵循上述原则,共建良好的房产交易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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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押金纠纷怎么处理

    李骏律师

    租房押金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租赁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播放量:651 2022-06-07
  • 租房提前退租扣房租吗

    李骏律师

    出租的房屋,如果提前退租,是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的,或者是扣除之前缴纳的保证金,一般依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播放量:789 2022-06-07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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