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肖律师工伤维权团队,具有多年工伤维权经验,专业负责工伤疑难问题解答、工伤认定申请、起草专业的工伤维权法律文书、代理疑难工伤维权案件。肖律师带领的工伤团队办理过李某某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周某某与湖南振添光学玻璃科技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龙某某与湖南建工集团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等等。其团队每一位成员具有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社会工作经验。其团队承办案件严谨、讲诚信,力求精益求精,愿用每一份的智慧和勇气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通常,交通事故车辆扣留不超过30天。若情况复杂,经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扣留,但延长时间同样不得超过30天。这是为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取证。特别提醒,鉴定结果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车主领取被扣车辆。
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可对涉事车辆暂扣,最长期限为60天。查封或扣押措施时限原则上为30天,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天,并须书面通知当事人。所有操作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一般情况是不得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事故报案后十日内勘查现场认定责任。提取车辆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最长二十日完成技术鉴定,特殊情况需上级批准,最长期限六十日。鉴定结果两日内送达,当事人有三天复核期。鉴定结论五日内通告,一般取车过程约二十八个工作日内,不包括节假日。重新鉴定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