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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常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4.09.18 标签: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阅读:1400人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土地流转的事宜时,请您务必关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土地流转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强迫或阻碍承包方参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其次,流出方必须为承包方,而受让方则需具备农事经营技能及相关素质,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作为受让人
再次,流转期限不得超出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此外,流转过程中不得改变土地的原有的农业用途。
最后,相关当事人应签订书面契约,若采用转让方式流转,则必须经由发包方审批通过,而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是其他形式的流转动作,也需要上报发包方进行备案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流转产生的收益应全数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可自行截留、扣缴。
在执行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中,承包方应先就流转方式、期限以及具体条件等方面事项,与受让方进行充分的、自由的、公正的讨论协商,达成实质性的流转协议意向。
随后,需要将此结果报告至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由其对受让方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
经过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可在当地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监管之下,由双方签署正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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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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