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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想还怎么办要判几年

时间:2024.09.05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97人
律师解析:
若遇到债务人明知自身具有偿付能力却仍然未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来进行清偿义务的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倘若情节恶劣,该债务人便将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亦或罚金不等的严厉制裁。
反之若是情形极为严重者,其所应承担的刑责更将提升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金。
而具体判决结果则需要综合诸多因素予以考量,其中包括该债务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意图、是否存在确凿的证据足以证实该债务人在具备偿还义务的情况下却故意不予履行等。
一旦发现债务人的行为与上述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相吻合,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面临到刑事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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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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