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无产权安置房在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般可自由买卖,但部分房地产禁止转让,如不满足转让条件的协议出让土地、被司法机关查封或限制的、面临收回的、权属有争议的、未登记的,以及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若存在多买现象,合法有效合同的签订方有权主张卖方履行产权转移。但对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的签署者,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有时限内最高可索赔已付款一倍。
购房中遭遇房屋二次出售,您有权依法撤销合同,索回已付房款及利息,并索赔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可能高于已付款项。如卖家拒赔,可依法诉诸法院以捍卫权益。
对于安置房出现一房两卖问题的购房者,应尽快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以了解真实情况,并且可以考虑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申诉,或是选择直接对开发商发起诉讼,以此追究其一房多卖的违约责任。若因一房多卖导致购房合同被终止时,购房者除了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以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可以进一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若购房者遭遇房屋被重复售卖,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款、利息及经济补偿,开发商还需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若权益受损,购房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