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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辞职吗

时间:2024.09.2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65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如若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继续缔结新约,则并不等同于自动辞职
所谓辞职,往往强调劳动者积极主动地向雇主申请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当劳动合同期限已经期满之时,劳动者若选择不再续订该合约,则可视作该合同自然结束的一种情况。
在这样的状况下,劳动者享有选择是否继续缔结新约的权利,同时,用人单位亦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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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培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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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培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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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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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培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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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玉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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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玉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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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放量:1199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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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玉琳律师

    要签,签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试用期也不例外,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么也得签劳动合同,并不以是否通过试用期为前提。如果公司自劳动者上班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就要支付二倍工资。

    播放量:1432 2022-06-07
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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