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
蒋美芬律师 宁波本地人。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事经济案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以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在劳动仲裁中,薪资确定得看具体争议情况。一般来说,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就该按劳动合同给薪资。但要是因用人单位过失引发仲裁,且劳动者没工作,那薪资支付可能就得按法律和证据裁定了。
在劳动仲裁时,关于工资的支付结构,通常会以应发工资为准进行核算。这是指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前,你能拿到手的实际工资数。具体来说,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加班工资等你应得的所有收入。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费用要按照法律规定,由单位和你共同承担,所以不能从你工资里全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入职五个月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这五个月期间应得工资总两倍的金额作为双倍工资的差额。
劳动者工资应该优先支付。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未支付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要是因为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补偿金额根据实际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从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总共是45个自然日。要是遇到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不过得经过主任批准,并且要书面通知当事人,最长可以延期15日。通常情况下,仲裁委都会在这个期限内依法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