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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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租客拖欠租金且拒不搬迁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若租户未履行其租金支付义务,出租者有权敦促承租人迅速补齐应付金额。若逾期仍未能全额支付欠款,出租者便可行使法定权利,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租户主动迁出所在小区。然而,若承租人身处房中且拒绝执行此项指令,则将构成侵权行为。此时出租者应当果断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应对,例如报案寻求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助与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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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出租收益应如何依法缴纳税款1.房地产税:根据租金收入的4%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关税费;2.营业税:在标准税率3%的基础上减半实施计算,进而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依据营业税税额的10%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费;4.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的2%比例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关税费;5.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出租住房所产生的收益,在此期间内暂时将税率降低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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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况之下,提前终止房屋租约通常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因此,承租人必须承担支付一定数额违约金的义务。然而,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例外情形,则承租人无需承担支付违约金之责任。例如:由于无法归咎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财产遭受部分或彻底损害、丧失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提出降低租金的请求;当这种损害程度足以使得租赁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时,承租人还有权决定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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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当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承租方有权选择让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出租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者考虑解除租赁合同以弥补由此产生的损失。就此,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执行,利用租赁合同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及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