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离婚之后,将
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意味着子女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
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决并未明确指定何人具有
居住权时,则子女的
监护人有权与其共
同居住,但这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正式居住权范畴。
假如在协议或者裁判文书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某一方仅在特定条件下享受居住权等,则应严格遵循相关条款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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