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工伤鉴定及解除劳动关系后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专为五、六级工伤员工,经其主动请求解除劳动合约,或由七至十级工伤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或主动解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伤残等级评定后,赔偿金1-6个月不等。通常,医疗等工伤保险基金负责的费用由单位垫付,后期报销。10级及以上伤残者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后约1月入单位账户,转至个人账户时间取决于单位效率。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鉴定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相关的法律规定。
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在工伤认定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具体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赔偿费用。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般在工伤认定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发放,具体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