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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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地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额确定车损险保额的三种方法如下:第一,依据新车购置价来设定保额。在此投保方式下,保险公司将认定该投保行为符合全额投保的要求,当车祸发生时,被保险人能够得到相应的实际损失赔偿;第二,通过投保时的车身实际价值来确定保额。此处所述的实际价值,实际上是指新车购置价扣除折旧金额后所得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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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保险理赔遵循的评估准则是什么在常规情况下,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与人身伤害两大部分。针对人身伤亡问题,其范畴涵盖了患者在接受治疗与康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各种合理开销;同时也包括由于误工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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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之下我方保险如何进行理赔处理在车辆遭遇交通事故且对方负全责的前提条件下,倘若您已经为自身车辆购买了完备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及“车辆损失保险”等相关保险产品,那么便有权向所在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待赔偿事项处理完毕后,保险公司将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向肇事方实施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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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中,商业保险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交通肇事罪中的商业险是否进行赔偿需依具体状况而定。若满足赔偿条件,则将进行相应赔偿。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驾驶员未获取驾照、饮酒过度或在被保险车辆被盗窃或抢劫期间发生事故,以及被保险人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情形时,保险公司通常不予对其进行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