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公司面临
破产清算时,员工薪酬常会得到及时且优先的支付安排。
在这个过程中,关键环节在于确保员工薪资得以最先清偿。
一般而言,负责
清算事务的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破产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评估以及处理,随后依据特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合理的分配。
然而,实际的发放日期可能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