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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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你知道自己被侵犯了权益,也知道谁是责任人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所以说,要是你借钱给人家,结果人家死了,你得赶紧知道这事儿,然后在三年内把他告上法庭。超时的话,法院就不帮你,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有证据证明你真的不知道,或者你有其他困难,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你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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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借钱给别人是要算利息的。如果你们在签借据的时候就把利率和什么时候付清这事儿都说好了,那你就乖乖地按照那个时间点去收息。如果借据上没说清楚啥时候给利息,也别怕,因为有法律保护你。按照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如果借款的时间不到一年的话,那么在还钱的同时也要把利息给了。要是借款的日子超过了一年,那就是每年年底给一次利息,剩下的日子里就跟当年一样,年底再算利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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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用管了,除非他们自己愿意多掏钱。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遗产,那也不用替前任还债。所以说,人死了以后,他欠的债就该由继承人按照遗产的多少来还。继承人有权利选择不还超过遗产的那部分债,甚至可以选择放弃继承,这样就能躲过这笔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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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遇上了债主不还钱这样的事儿,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说的,那他就得负起违约的责任来,比如把欠款给还上,或者采取别的办法弥补这个损失等等。如果债主在还清欠款或者采取了弥补措施之后,你还是觉得自己受到了损失,那么根据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债主还得赔给你这些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