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明确规定,遗产乃是自然人逝世之际遗留给自身的合法私有财富。换言之,遗产囊括了逝者离世之时遗留下来的各类合法财产,其中当然也包括物业房产在内。倘若涉案物业乃债务人和其配偶共有的家庭资产,根据法律法规的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在处置遗产时,应先行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划拨给配偶,余下的部分方能作为逝者的遗产予以分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规定,若在债务人身故之后,其所遗留的财产既无继承人亦无遗嘱执行人进行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则该部分遗产将被收归国有,并用于社会公共利益领域的发展与建设。然而,若死者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其所遗留的财产将会归属至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在处理工伤事故逝者赔付时,当事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赔偿。赔偿的钱要合理分配给逝者的配偶、直系血亲以及需要赡养的长辈等近亲。在分配的时候,要考虑各方的经济状况和与逝者的关系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保障各方的权益。
当夫妻一方离世后,关于债务的归属需要仔细分析。如果是共同债务,生还的一方需要全额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可以通过遗产来清偿。如果遗产已经分配,继承人需要按照继承的比例来分担债务偿还的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遗产和债务之间的关系。
夫妇离婚时,将遵循婚前财产协议进行分配。婚姻期间的共有财产则平等分割。若一方去世,其婚前财产按法定继承程序分配,涉及遗嘱则按遗嘱执行;共有财产中属于去世方的部分亦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