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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时间:2024.11.01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32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尚未届满之际,假设尚有其他的劳动合同需要进行缔结,此种情形下,往往需要对实际情形进行具体且深入的分析与探讨。
在此过程中,假设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决定通过缔结全新的劳动合同而取代先前已经签署的旧劳动合同,并且该全新劳动合同所载明的各项条款及条件均不低于原先旧劳动合同中所述内容,那么大体上讲并不涉及到任何赔偿或补偿事宜。
然而,若然而,倘若用人单位采用了单方面的举措,强制对方签订全新的劳动合同,同时再加上全新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较为不利的条款内容,使得劳动者因为这一行为而蒙受经济利益上的损害,劳动者可据此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让其依照原有的劳动合同规定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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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玉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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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签,签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试用期也不例外,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么也得签劳动合同,并不以是否通过试用期为前提。如果公司自劳动者上班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就要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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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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