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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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记录虽可作为借款证据之一,但不足以单独证明借贷关系。它仅显示资金流向,未明确资金性质为借款。缺乏借据、协议或聊天记录等额外证据,仅凭转账记录可能面临证明力不足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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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逝世后,其子若作为继承人,在满足法定条件下,有权继承其财产。这包括债权人所持有的债权,即债务追索权。因此,继承人将自动承担债权人的债务,并有权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要求。这一权利基于相关法规的原则,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在去世后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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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世后,债权人可向继承人追债,若继承遗产,则以其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据《民法典》,超出部分自愿偿还。放弃继承则免责。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亦需担责。无遗产或不符上述情况,债权人或难通过诉讼收回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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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三年以上债务追偿,需综合考量诉讼时效。确认无中止或终止情形后,债权人可维权;但债务人可援用时效抗辩致债权人败诉风险。追偿中,债权人应全面收集借据、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建议通过协商、律师函促还款,无果时可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