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赠送价值达1万元人民币的礼物是否被视为贿赂行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分析。
若是此项礼品的赠送是为了实现不法目的或对
公职人员行使职权产生了不当影响的,那无疑便可能涉及到贿赂罪行。
然而,若该礼品的赠送出自于普通人际关系中的礼尚往来或者亲戚朋友之间的慷慨相赠,且其背后并无任何不当企图的,则对此情形通常不会被判定为构成贿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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