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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签跟辞退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11.0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96人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有效期即将走到尽头之时,不再续订便成为了不可避免的话题。
这个情况往往是由于合同本身所预定的期限已到,故而用人单位有权利决定是否继续与员工保持雇佣关系
然而,其中也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相较之下,辞退则是公司在合同尚未到期之际,主动结束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辞退的原因可能是员工自身存在某些过失,或者是公司毫无正当理由地采取了这样的行动。
如果公司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进行辞退,那么就需要承担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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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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