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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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2016版),分十级,级别高非程度轻,需综合考量损害、功能受限及生活影响。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付与刑事责任,重伤则赔高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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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故认定书时,定损难但可解决。双方同意责任与损失,可选第三方定损。或报保险公司,派员勘验定损。缺认定书增复杂性,因其为责任确认权威,对赔偿比例及范围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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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经交警处理后通常不会留下不良记录,除非构成交通肇事罪。车辆若受损严重,会被标记为事故车;若无损,则不受影响。事故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可能产生深远影响,但肇事者个人档案不会因此留下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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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逃逸,造成他人皮外伤,法律后果严重:1.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交强险最高额度赔偿;2.面临行政处罚,驾驶证将被吊销,终身不得再取得;3.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司法机关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刑期更长达七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