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当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若当事人一致同意继续保持租赁关系,则应当共同协商并签署一份新的“补充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购房补充协议中需要重点约定的内容:一、关于开发商逾期交房;二、公摊建筑面积;三、装修标准;四、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五、贷款办不来的约定;六、物业管理问题;七、关于保修责任。
即使已签署离婚协议但未办理许可,双方仍可协商修订;修订后须备案。已领离婚证则无法改动原协议,但仍可谈判。经双方认可且合法的补充协议具约束力。离婚一年内如需修改财产分割,可在法律框架下通过司法途径申请撤销原有分配,但不得质疑婚姻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筹建合同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若一方已完成主要职责并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接受,即可视为合同实效执行。双方已开始履行合同责任并确认义务,即需建立合同关系。主合同解除后,附属合同和补充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即使筹建合同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若一方已完成主要职责并得到另一方的明确接受,即可视为合同实效执行。双方已开始履行合同责任并确认义务,即需建立合同关系。主合同解除后,附属合同和补充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