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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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了钱对方却拖着不签合同,首先应与对方协商,明确违约责任促其签约。若协商无果,可依《民法典》相关规定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签约义务。过程中要保存好交付房款证据。诉讼时要明确对方违约行为及自身损失。但诉讼有成本和风险,需权衡利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起诉或寻求其他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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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无效的情况包括:一方欺诈或胁迫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但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普遍规定、不存在可撤销情形及特别无效事由,按规定和原则进行的买卖一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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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被裁定无效后,购买者有权索回已付购房款。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有当事人无签约资格、意思表示虚假错误、违反法律法规等。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无效所获权益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折算补偿。有过失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失则各自担责。卖方拒返购房款,购买者可起诉维权,若购买者有过失也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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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无“合理”期限界定房屋交付延误。购房协议会明确交付日期,开发商未在约定时间交付即视为逾期,认定依合同条款,逾期起始日多为约定交付日次日。依我国法规,这属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违约金计算依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依法定标准或实际损失,严重影响生活时购房者可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