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根据我们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要是负债人死了之后,没有继承人或者接受遗赠的人,那他们留下来的遗产就得交给国家去搞公益。假如说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就是集体所有制组织里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就会被分给这个集体所有制组织。所以,我们要明白,当负债人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并不会直接用来还债,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文规定,在无继承人继承亦无受遗赠者接受的情形下,遗产将会归属国家,用以投入到公益慈善领域之中;若逝世者生前系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其财产则会移交给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这就意味着,倘若遗产无人继承,那么这些财产便会被划拨给国家或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非由个人来继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个人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的明确规定,若在债务人身故之后,并无任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继承其财产,此时这些遗产即应交由我国国家机构所拥有和掌控,以用于公共利益方面的事业发展;而若该逝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的遗产便应当归属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就意味着,无论何种情况下,遗产都不会被个人继承,而是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条款进行妥善处置。
若债务人不幸谢世,并未留下任何遗产供继承者继承,那么在这种普遍情况下,由继承人代为履行死者所负之负债从而进行清偿,并非他们的法定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遗产继承人仅需以其实际继承得到的遗产价值为上限,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进行偿付。倘若遗产总价值无法填补其所欠债务的缺口,此时遗产继承人无需额外承担逾越其继承遗产的部分债务进行偿还。
如果债务人去世且没有合法继承人,一般来说,我们很难通过法律诉讼来追讨这笔欠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适格主体来承担债务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人在生前与他人有共同债务关系(例如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或者这笔债务是由特殊情况(如侵权行为)引起的,那么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应的责任人提出经济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