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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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报案并在48小时内报保险,以便保险公司勘查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拖延可能导致证据丢失、责任认定困难。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案,要尽快向保险公司说明并补办手续。若超期未报案,保险公司可能拒赔或减少赔偿金额。因此,发生事故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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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且负全责时,需先垫付医药费再办理理赔手续。要保留好垫付医药费的相关凭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故情况及垫付事宜。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核算后会赔付医药费。若赔偿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提交相关凭证和诉讼请求。过程中要保留沟通记录、证据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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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承担全部责任,理赔流程如下:先明确损失范畴,包括车辆维修、医疗(如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车辆维修让对方支付合理费用并提供凭证;人员受伤,对方依《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可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凭借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费用凭证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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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事故为对方全责,可让对方通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先垫付抢救费用。具体操作包括向对方及保险公司表达垫付诉求,对方配合提供驾驶证等证明材料,保险公司审查后符合条件会垫付,之后需协助处理理赔事务,提供医疗清单等,注意商业险一般不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