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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补偿剩余归谁所有

时间:2025.03.03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剩余的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宅基地补偿款的归属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就决定了宅基地补偿款一般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这部分款项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通常是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成员。
例如,某个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宅基地补偿款后,会根据村里制定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成员进行合理分配,像那些因家庭人口增加、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就有可能获得相应份额的补偿款。
二、房屋补偿款的归属
若房屋是村民合法建造的,那么房屋补偿款自然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村民所有。
村民在自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投入资金、人力等建造房屋,房屋就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拆迁时的补偿款理应归村民。
比如,村民自己出资建造了一栋两层小楼,拆迁时针对这栋房屋的补偿款就会给到该村民。
三、剩余补偿部分的归属
对于扣除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等明确归属后的剩余补偿,要具体分析。
若属于土地增值等与集体土地相关的收益,原则上归集体;若与村民对宅基地的合理投入、改善等相关,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证据支持下,可能会适当考虑村民的权益。
具体的归属和分配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村庄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分配出现争议。宅基地补偿款集体经济组织准备分配,小朱认为自家符合申请条件应多得;房屋补偿款归村民,但小胡称自家房屋补偿款计算有误;剩余补偿部分归属,小丽觉得应多考虑村民投入权益。

案情分析:

1、对于宅基地补偿款,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补偿款一般归集体经济组织,会分配给符合申请条件成员,小朱若符合条件可按规定获得相应份额。
2、房屋补偿款方面,村民合法建造房屋,补偿款归村民,小胡若认为计算有误,需提供相关建造投入等证据来主张合理补偿。
3、剩余补偿部分,与集体土地相关收益原则归集体,与村民投入相关且有证据支持下可考虑村民权益,需按当地政策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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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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