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借款人过世担保人用承担责任吗

借款人过世担保人用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01.14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34人
律师解析:
借贷关系中,当借款人不幸过世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仍需承担责任的。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情况:
1.担保责任的本质:
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以实现。
当借款人与债权人达成借贷协议时,担保人基于自身的承诺,在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就需要按照事先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的过世并不等同于担保责任的自动免除,因为担保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只要合同有效且不存在特殊约定,担保人的责任依然存在。
2.借款人遗产对担保责任的影响:
如果借款人在过世后留有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遗产应当首先被用于清偿所欠债务。
在遗产尚未完成对债务的清偿之前,担保人可以暂时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如果经过清算后发现,借款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对于剩余的债务部分,担保人就需要依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来承担担保责任。
3.特殊约定的效力:
若担保合同中存在特殊约定,比如明确约定在借款人死亡时担保人可以免责等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不承担责任。
但要是没有此类特殊约定,那么担保人通常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小胡作为担保人。后小朱不幸过世,小李要求小胡承担还款责任,小胡认为小朱已死自己无需担责,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留有部分遗产,且担保合同无特殊免责约定。

案情分析:

1、担保责任的本质决定了小胡不能因小朱过世就自动免责。担保是为保障债权实现,基于合同约定产生,在小朱无法履行债务时,小胡应按约定担责。
2、小朱的遗产应先用于清偿债务,在遗产未完成清偿前,小胡可暂不担责。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小胡需对剩余债务担责。
3、因担保合同无特殊免责约定,所以小胡通常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合法,但是借贷利息不可过高,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出借......

能。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银行的债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

可以,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吗

    敬雯婧律师

    反担保人要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的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同时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得到偿还,一是债务人,二是担保人即第三人。

    播放量:1032 2022-06-08
  • 唯一住房法院能否执行

    郑晓龙律师

    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社会各界对此反映非常强烈。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新规,将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增加债权人的胜算。

    播放量:961 2022-06-07
  • 抵押贷款利率是多少

    蹇玥律师

    抵押贷款利率制定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在此基础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所以具体到每家银行的产品,还要看各家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当然房产抵押方式不同,利率也不同。

    播放量:534 2022-06-07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
  • 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要求

    1401人阅读

    担保契约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多个要素。一是当事人需具备与民事行为相匹配的行为能力,能承担民事责任;二是条款须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不存在欺诈、威胁等;三是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不破坏公序良俗;四是因其从属性质,所涉主契约要合法有效。

  • 私人担保人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

    1769人阅读

    在联带责任保证机制下,担保方私人义务主体责任不受比例上限限制。被担保方未按时清偿欠款或特定情况出现时,债权人可向被担保方索偿或质询担保方担责。债权人追究担保方全部债务的权力受法律保护,担保方担责后可追偿。其具体责任范围依担保协议约定判断,无约定或不明时,需承担多项责任及法律成本。

  • 担保追偿权范围有哪些规定

    1353人阅读

    担保追偿权的行使范畴包含多方面。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可能的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属于追偿范围;因履行担保责任产生的诉讼费用、法律咨询费用等不可避免的费用也在其中。简言之,担保人垫付所有合规支出后,有权向原债务责任人追讨,以维护自身权益。

  • 担保合同有哪些合同

    1456人阅读

    担保合同常见类型有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以设定特定抵押物保障债权债务,促使债务履行;质押合同通过设定质押物来为债权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向债权人承诺,若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保证人需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实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