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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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主要依据法定执行情况等因素,非取决于申请人是否签字。执行法院依法采取查询等执行措施后,若未找到可执行财产或财产暂无法处置等符合终本规定情形,即便申请人不签字也能裁定终本。终本前法院一般需告知申请人并接受异议,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申请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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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洗钱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用于洗钱的资金属违法所得或与违法犯罪相关。司法机关会依法对洗钱资金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举措,并按程序追缴、没收,一般不会返还给参与洗钱的“本金”提供者。若合法资金被他人非法用于洗钱致损失,可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向行为人主张权益,但需充分证据等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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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开设赌场属违法犯罪,对“情节严重”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有多种规定,非仅看金额。如抽头渔利3万以上、赌资30万以上、参赌人数120人以上等常被认定情节严重。司法实践还会综合赌场规模、赌博方式、社会影响等判断。此外,参与赌博同样违法,会受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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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构成标准: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等一般主体,主观须是故意,明知是特定七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洗钱行为。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对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通过提供账户、转化财产形式、协助资金转移等手段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司法实践中具体认定需依证据综合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