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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债务归谁负责

时间:2025.01.21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263人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
1.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在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来承担清偿责任。
比如说,某位死者留下了价值100万元的遗产,而其生前欠下的债务为80万元。
此时,继承人在继承这100万元遗产后,就需要从这100万元中拿出80万元用于清偿死者的债务。
再比如,如果死者的债务达到了120万元,超出了遗产的价值,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承担100万元的债务,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那20万元,继承人是无需进行偿还的。
因为继承人承担债务是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
2.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下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必承担清偿责任。
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在不想要继承遗产时,不会因为死者的债务而受到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3.没有遗产的情况:
死者在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其生前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得到清偿的。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也就随之消灭了,债权人无法再向其他人主张这笔债务的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80万债务。小朱有价值60万遗产,其继承人小李表示继承遗产,小胡则放弃继承。此外,小朱还有部分债务对应的情况是没有遗产可供清偿的。争议点在于不同遗产及继承状况下,债务该如何承担。

案情分析:

1、小李继承遗产,需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60万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20万债务,小李无需偿还,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承担债务以所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小胡放弃继承,根据法律,对于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小胡不必承担清偿责任,这保障了其放弃继承时不受不必要经济负担。
3、没有遗产的部分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权人无法再向其他人主张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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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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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比如现金等)。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当事人的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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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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