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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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没多久且未共同生活、因给付彩礼致生活困难,可酌情返还彩礼,返还比例通常在50%左右,依实际情况有差异。彩礼返还需符合法定情形并提供证据,如共同生活时间、生活困难的证明。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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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结婚满一年后离婚通常不退还彩礼。法律规定,请求返还彩礼需符合特定情形,如未办结婚登记、办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彩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结婚满一年且共同生活的不符合上述情形一般不退还。但婚后因给彩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可主张适当返还,彩礼退还需依具体情况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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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办婚礼主要涉及筹备和费用承担问题。法律上,父母离婚不阻碍女儿办婚礼,筹备和费用多由女儿及其配偶负责,父母出钱是心意,非法律强制。若父母离婚协议对婚礼事宜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如约定某方承担部分费用。女儿婚礼是大事,父母离婚不应有直接不良影响,各方应依实际和意愿妥善处理,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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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结婚证时女方需退还男方彩礼。从法律看,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经查明符合三种情况法院应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适用第二、三项以双方离婚为前提。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