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店家弄丢顾客东西,一般按顾客购买该物价格
赔偿。
若有标价依标价,没标价就按市场同类物价赔。
像顾客买了部5000元手机,店家弄丢就赔5000元。
若消费合同中有特别约定赔偿倍数等合法有效条款,就按合同约定赔。
总之,店家弄丢顾客东西的
赔偿标准主要由物品价格和合同约定等因素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李经营的店里消费时,将自己价值3000元的平板电脑落在店内,后发现店家弄丢。小朱要求小李按购买价格赔偿3000元,小李却认为应按市场同类二手物品价格赔偿,双方就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朱将小李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店家弄丢顾客东西,若物品有购买价格,应按购买价格赔偿,小朱的平板电脑购买价3000元,小李本应照此赔偿。
2、若消费合同有特别约定赔偿倍数等合法有效条款,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本案中未提及合同约定,故应按物品价格赔偿3000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