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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给女方订婚礼金归谁

时间:2025.03.06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805人
律师解析:
1.订婚礼金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标的附条件赠予
未办结婚登记,赠与未实现,男方可让女方返还。
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也能请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
3.双方已共同生活且时间长,一般不返还订婚礼金,但因给彩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仍有权要回。
4.订婚礼金归属依具体情况定,关键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若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订婚时,小胡给了小丽一笔丰厚的订婚礼金。之后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小胡便要求小丽返还订婚礼金,小丽却认为这是小胡自愿赠与,拒绝返还。双方为此产生争执,协商无果后,小胡将小丽告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订婚礼金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标的附条件赠予。本案中,小胡与小丽未办结婚登记,意味着赠与所附条件未实现,从法律角度,小胡有权要求小丽返还订婚礼金。
2、订婚礼金归属依具体情况而定,在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合理方式,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及具体情形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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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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