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立即咨询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若其中一方进行了贷款行为,且在离婚后是否由双方共同承担该项债务,则需依据该债务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已签署过债务文件或在事后予以承认,或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但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皆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进行共同偿还。
这取决于相应的具体情形。首先,若该死亡者离世后留下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还款。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虽对另一方贷款无直接阻碍,但会对家庭总体金融和信用状况产生影响。办理贷款时,银行等机构不仅审核一方的常规信息,还会更注重家庭关联。若担保方因被担保方未履行义务而担责,将严重影响其信用评级,进而波及全家贷款。未担保的配偶若信用合格、收入稳定且适配还款需求,仍有机会获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瞒着配偶向银行等机构申请保证贷款,通常情况下,配偶不需要自愿承担还贷责任,因为担保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债权人主张这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笔贷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如果债权人无法提供可靠的证据,那么不知情的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还贷责任。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商业贷款偿还责任并非一概而论,具体情况得看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贷款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了字,又或者一方事后追认了这笔贷款,那么这笔贷款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要承担偿还义务。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而债权人无法证明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另一方就不需要负责偿还了。总之,这些情况比较复杂,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