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未经双方协商便擅自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乃至薪酬降低的行为均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若企业确需对员工的职务以及薪酬待遇做出相应调整时,应事先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其同意。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单方面改变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无疑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此种情形之下,员工将有权向相关部门请求依法处理,甚至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不能轻易变动员工的岗位和薪资。只有在合同中有约定、经营状况巨变或员工不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下,才能进行调整。如果调整没有合理依据,可能会违反法律法规。
雇主因合理需求调整员工岗位且不涉及羞辱、薪资福利不变且岗位相关,雇员应接受;否则,如条件不满足或引发劳动关系解除,雇员有权拒绝或索赔。公司单方面解雇构成违法,雇员可请求双倍赔偿。在合同有效期内,可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争取恢复原岗位。
视情况而定。原则上,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工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并且可以根据“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是合法的。
雇主擅自对雇员进行降薪或岗位调动,违反劳动法,因这触犯劳动合同条款变更。调整需经充分协商并获双方书面同意。除非有员工无法胜任工作的证据,否则单方变更无效。如员工反对,雇主须依法处理,可能涉及合法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