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租赁合同未到期不想租了要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5.03.23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805人
律师解析:
要是租赁合同没明确提前解除责任,通常得担违约责任,像付违约金
给出租方造成实际损失,得赔偿,比如找新租客费用、房屋空置租金损失等。
承租方得按约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没通知或通知不符约定,可能担额外责任。
若合同约定承租方特定情况可解除,如不可抗力,按约定判断能否解除及是否担责。
总之,提前解除未到期租赁合同要谨慎,尽量协商,别因违约担责。

案情回顾:

小郑与小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未明确解除责任。租赁期内,小郑因个人原因需提前解约,未按约定通知小李便搬离房屋。小李发现后,要求小郑承担违约责任,小郑认为合同未明确责任,自己不应担责。同时,小李因房屋空置产生损失,并花费费用寻找新租客,要求小郑赔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租赁合同未明确解除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小郑提前解约通常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小郑的提前解约行为给小李造成了实际损失,包括寻找新租客的费用和房屋空置损失,小郑应予以赔偿。
3、小郑未按约定通知小李解除合同,可能需承担额外责任。若合同约定特定情况可解除,需按约定判断小郑是否能解除及是否担责。总之,解除未到期租赁合同应谨慎,尽量协商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还有疑问?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