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效力的判定若在合同签订后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事宜,原先所签订的合约仍然具有其效力,并可继续适用。
劳动合同续签变更主体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变更影响了原合同的执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只是名义上的变更,实际条件没有变化,而且劳动者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可能就不需要补偿。
员工若觉得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核心内容的行为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的。这种变更属于重大合同修订,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执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据原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公司因此解雇员工,那公司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主体的条件,比如因为合并、分立而变更法人资格,或者将员工调派到关联企业,甚至通过外包的方式转移劳动关系。不过,所有这些调整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不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发生了变更,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变更,这可能会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此时,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变更。如果劳动者同意变更,应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