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诉讼案件和企业风险防控。 李超律师办案认真负责、勇于创新、思路严谨独特,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都能够从不同的视角剖析案件的核心,抓住问题细枝末节,运用法律方法尽其所能。其执业理念和宗旨是: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
咨询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可依法向审判机关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换言之,当事人若担心因种种原因导致证据可能灭失或未来获取困难,那么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后,亦可于进程之中向审判机关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倘若情势紧迫,相关利害人甚至有权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场所或者对于案件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审判机关发起证据保全请求。
在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倘若发现由于当事人一方的不当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结果无法顺利履行或者给当事人带来额外损失的可能性较高,那么,依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审判机构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债务没还完且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涉及被保全措施影响的不动产,一般不能办理产权变更过户。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或隐匿财产,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在保全措施有效期内,未经法院许可,涉案房产不能进行买卖、交易或产权变更过户等处分。
对于申请财产保全的立案金额,法律上并没有固定的限制。如果你发现有人欠债不还,或者有逃避债务的迹象,比如逃跑或者转移财产,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你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而且担保的金额通常应该和你请求保护的财产价值差不多。
在借贷关系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要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违约金额已经确定;二是情况紧急,如果不进行财产保全,可能会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三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以承担因保全不当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