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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没造成交通事故一般怎么处理

时间:2025.04.01 标签: 交通事故 醉驾 阅读:1370人
律师解析:
1.醉驾通常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处拘役处罚金。
2.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时,就属于醉酒驾驶
4.如果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会被从重处罚
5.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6.即便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其行为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醉驾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旦血液酒精含量达标,就构成醉酒驾驶,会面临刑事处罚
而且有过酒驾受罚记录的,处罚会更重。
哪怕未引发事故,也不能逃脱法律制裁,这是对公共安全的保障,警示人们切勿酒后驾车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某日晚,小朱饮酒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途中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小朱认为自己没发生交通事故,不应受到处罚,而交警认定其构成醉酒驾驶。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就属于醉酒驾驶,小朱血液酒精含量达120毫克/100毫升,已构成醉酒驾驶。
2、小朱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应从重处罚。即便其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因其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也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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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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