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若司机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会依据双方过失判定责任。但此行为并不等同于交通法中的“酒驾”。法律上,“酒驾”特指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不包括非机动车。因此,在处理此类事故时,需明确区分并依法处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即使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也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处拘役并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司机可能面临终身禁驾的严厉处罚,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一旦发生因醉驾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不仅会吊销其驾驶证,还会判定该司机终身不得再取得任何类型的驾照。
若司机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会依据双方过失判定责任。但此行为并不等同于交通法中的“酒驾”。法律上,“酒驾”特指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不包括非机动车。因此,在处理此类事故时,需明确区分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