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状况下,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要结清
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要是用人单位无故
拖欠或
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
要是
逾期不支付,就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3.不过,若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
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4.总之,离职时用人单位应结清工资,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扣除情形。
比如,员工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财物损坏需
赔偿,公司可按规定扣除工资,但扣除比例有严格限制,且要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案情回顾:小朱从公司离职,公司却未结清工资。小朱认为依据规定公司应在离职时一次付清工资,而公司称小朱在工作期间因操作失误损坏了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要扣除部分工资用于赔偿。小朱觉得公司扣除比例过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情况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公司应及时结清小朱工资。
2、若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若要扣除工资,需遵循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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