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产权期届满五十年之房屋的解决方案详细列出的三种解决方案如下所述:首先是许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其次是当国家需要回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时,将会向业主支付相应补偿款;最后,如果土地使用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续期申请,而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获得批准续期(即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所需予以回收的情况下),那么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将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同时对其地上房产亦会根据收回时刻的剩余价值给予相应赔偿金。
房屋产权到期拆除是否仍有赔偿当房地产权属期限届满时,若面临拆迁事宜,将享有相应的补偿权益。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房屋所有权具有永久性特征,仅而其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时间的限制。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针对居住用途的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之后,倘若该房产仍然处于存续状态,则无须缴纳额外的土地出让金,可视为普通房屋享受市场价值的补偿待遇。
如前所述,小产权房屋的使用权期限在我国被规定为统一的 70 年。当这一期限期满时,房屋的使用权将自动得以延续。然而,由于地域差异以及相关政策的差异性,部分区域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来应对土地使用权期限之到期问题,例如对业主进行适当的补偿并回收土地等。关于此类情况的详细信息,请参阅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按现行政府的规定,住宅类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续期,按照现行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