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电视台法制节目特约专家律师团成员,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的专家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核心CBD(原李嘉诚办公室)。我所以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为特色,凝聚了一批毕业于国内外顶级法学院校的优秀律师人才、法律专家学者。不仅理论功底扎实,且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师通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与传承、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证券、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领域均有深度研究和实践操作。 此外,师通律师团队秉持庭上争先机,庭下谋共赢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发掘和开启机遇,我们凭借卓越的谈判技巧、出色的庭辩能力、高度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高效的团队协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和客户的高度认可,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不止步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意见,策划并实施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力求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温度创胜诉,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的诉讼成本和潜在风险。出色的案件办理能力和较高的胜诉率受到客户的认可,被评为胜诉率较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咨询该律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具体实施流程当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时,转让方需首先与受让方达成明确的流转意向,随后将此事项上报至所属地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在得到审查批准后,相关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之下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签约手续。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还必须前往相应的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注册手续,同时向发包方提交备案报告。
原有承揽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未因为土地转包行为的实施而被削弱或消除。在获得了经过发包方确认的承包经营权之后,承包商和发包方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承包经营合同建立起承包经营关系。在此基础上,经得发包方的事先许可,承包人有权以转包的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或交付)给第三者。当然,这一过程需要向发包方提交流转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但并不影响原有的承揽协议对承包双方的法律约束力。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通常不需要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也有特殊情况。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权转让只是股东身份的变更,不会改变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地位和对外承担债务的义务。不过,如果原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公司债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仍需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股权变更后,原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原股东已经全额出资,并且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同时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诚实披露了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那么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这是基于法定义务和行为合规性的考虑。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