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发生劳务伤害事故,包工头与建筑开发商常需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作为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受伤负有赔偿责任。若建筑公司分包工程给无资质的承包商,也需对事故负连带赔偿责任。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临时工干活受伤谁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给私人干活受伤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当中规定,给私人老板干活的,其性质属于帮工,若在帮工过程中受伤,一般都是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帮工人若有重大过错的,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
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也是有特殊的情形的,如果是我国的公民给私人干活受伤的,此时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在提供劳务的一方有一定的过错的情形下,也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给个人干活受伤赔偿的责任人一般是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如果是因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的过失或者是故意,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是可以向提供劳动的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