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闺女有继承权吗
时间:2025.04.24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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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宅基地所有权与个人
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个人仅拥有使用权。
这意味着从根本上来说,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2.闺女对宅基地的
继承情况
闺女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
然而,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属于公民
个人财产,闺女可以继承。
一旦闺女继承了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她就能够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但要注意,如果房屋因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灭失了,那么宅基地就可能会被村集体收回。
3.权益获取及处理建议
由此可见,闺女对宅基地本身没有
继承权,而是通过继承房屋间接获得宅基地的一定使用权益。
在处理宅基地和房屋继承相关事宜时,必须遵循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程序。
比如,需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备相关情况,这样才能确保自身权益合法有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小许是农村闺女,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
农村宅基地及上面的房屋。小许认为自己有权继承宅基地,而村里认为闺女一般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强调地上房屋是父母财产应归自己,村里则指出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后小许继承了房屋,继续使用着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仅有使用权,一般情况下闺女不能直接继承宅基地。但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属公民个人财产,小许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2、在处理此类继承事宜时,小许应遵循当地关于宅基地及房屋继承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如向村委会报备等,以确保自身权益合法有效。若房屋灭失,宅基地可能会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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