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立即咨询得有个明确的被告吧;再就是你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官司是为了解决啥问题;还有,你得看看哪个法庭能管你这个事,不能乱告。就好比说,你找朋友借了钱但是没办法提供担保,这时候如果他不还给我的话,那我们俩之间就是清晰的债务关系咯,只要你赖账不还,我就可以以当时借钱的事儿和还款时间来起诉你,让你把钱给吐出来。所以就算咱们这钱没担保,我还是能起诉你讨债的,只要符合这些法律规定就行。
这个请求很具体,法院也能理解。至于借款的事实和理由,你也说得很清楚。所以说根据我们刚才说的那些法律条款,你是完全有资格去法院告你朋友欠钱不还的。虽然只有100块,但是法律上可没有规定说打官司必须得多少钱以上才能立案,只要你符合上面我说的那些条件,你就可以去法院告他。记住,起诉是你的权利,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来决定要不要走法律这条路。
好,我们来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说了啥事儿吧。这条法规告诉你,那种叫做机关法人的东西,就是政府部门那类的,不能给你做保证人。当然,这是有特殊情况,就比如说他们已经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去转贷的话,那还是可以的。还有,那些为了公益事业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给你做保证人的。
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675条说的是,欠债的人应该按照他们当初答应好的时间还钱给咱们。但是,如果说这个时间没定清楚,又或者说不太明白,那就要按照民法典的第510条来处理了。就是说,这份借据如果还是看不懂什么时候要还的话,那么欠债的人就可以随便哪个时间还给咱们;而咱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那个放款的人,就可以去提醒欠债的人,让他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里把钱还给咱们。
如果那个给你做担保的人没签字,你得赶快告诉债权人,让他把那个要转移的债务先收回来再说,这样他才能重新找人担保。不然的话,你作为担保人就要负责到底。再来说说另一种情况,就是你是债权人,而你的朋友是债务人,这时候你得记住一点,你得签字确认才算数。那么这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你就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