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在中国,要是经历了一场交通事故,但肇事者没有拿得出足够的钱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的话,那我们就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这个法条去处理了。这条法律是这样说的,如果在采取完必要的执行措施之后,被执行人还是没法还清这笔债务,那他就得继续担当起责任来。这意味着即便被执行人找到了其他有钱财的证据,也能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无力赔偿的法律后果在遭遇交通事故之后,即使身无分文,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被侵权方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时,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从而有可能冻结侵权方的银行账户,甚至通过拍卖其固定资产以获取偿付资金。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赔偿款无法到位应如何处置若交通事故引发了生命的消逝且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金时,亡者亲属可遵循交警部门所作出的责任判定比例,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待法院做出裁决后,倘若被告方的确身无分文无法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告方的其他财产进行评估并折算为赔偿款项。
轻微脑梗的患者因交通事故所受损害的赔偿数额在交通事故引发的脑梗赔偿事宜中,应包括以下各项费用: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这需要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收款凭证来具体确定;其次是误工费用,这项金额需按照受害者的误工期限及收入情况予以核算;再者为交通费用,其数额则主要取决于受害者本人以及陪伴其接受医治或转院治疗的必要陪护人员在实际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此外,还可能涉及到护理费用及陪护期间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若在车祸中鉴定出伤残等级为十级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获得的残疾赔偿金为:由受理此案件之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百分之十再乘以二十年。此外,受害者还可以向肇事方提出以下项目的赔偿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补充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