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单位赔付标准如下:
一是治疗工伤期间,
工资福利按原待遇发放。
二是五级、
六级伤残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三是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标准由省级政府定,像广东按
伤残等级支付月数不等的本人工资。
四是单位未参保,职工工伤后单位按待遇项目和标准赔付,职工要及时认定和鉴定确定赔付额。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单位认为小许受伤治疗期间不应按原待遇发放工资福利,而小许则坚持应按原待遇发放。同时,小许被鉴定为
五级伤残,单位对于是否按月支付其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存在异议。另外,小许打算与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对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和小许有分歧。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应按原待遇发放,所以单位不按原待遇发放工资福利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2、小许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若难以安排工作,单位应按月支付本人工资70%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如果单位未参加
工伤保险,需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小许应及时进行
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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