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58岁女性认定
工伤,关键看和用人单位有无
劳动关系。
已达
退休年龄且享受养老待遇,按
劳务关系处理,不认定工伤,按人身
损害赔偿;
未享受待遇且有劳动关系,可认定工伤。
2.工伤
赔偿数额依
伤残等级定,项目有
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构成
伤残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解除劳动关系还有另外两项
补助金。
3.以
十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
要先
申请工伤认定和
劳动能力鉴定,按法定标准算赔偿。
案情回顾:58岁的小丽在某单位工作时受伤。单位认为小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应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认定为工伤,只愿给予一定补偿。但小丽表示自己并未享受养老待遇,认为应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工伤,要求按照
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小丽能否认定工伤关键在于其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小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若她开始享受养老待遇,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认定工伤,按人身损害赔偿;若她未享受养老待遇且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则可认定工伤。
2、若小丽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数额要结合其具体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护理费等。若构成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具体赔偿需经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按法定标准计算,应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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