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工程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析:
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
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
若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工程的,应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
另外,因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法律直接赋予承包人就建设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也不能直接采取扣押、留置等方式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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